
HJ 1221-2021《環境空氣 降塵的測定 重量法》于2022年6月1日實施,全面替代GB/T 15265-94在生態環境監測領域的應用。以下從核心技術要素、質量控制體系、操作細節等維度系統對比兩者差異:
對比項目 | GB/T 15265-94 | HJ 1221-2021 | 差異說明 |
發布機構 | 國家技術監督局 | 生態環境部 | 由推薦性國家標準轉為生態環境行業標準,更貼合環境監測管理需求 |
實施日期 | 1995年6月1日 | 2022年6月1日 | 時隔27年更新,反映技術與管理進步 |
標準定位 | 通用分析方法 | 環境監測專用標準 | 強化與HJ 194《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》等標準銜接 |
檢出限/測定下限 | 檢出限0.2 t/km2·30d | 檢出限0.3 t/km2·30d<br>測定下限1.2 t/km2·30d | 按HJ 168-2010規范方法檢出限與測定下限表述 |
部件 | GB/T 15265-94 | HJ 1221-2021 | 改進目的 |
集塵缸材質 | 玻璃或塑料 | 有機玻璃、玻璃或聚四氟乙烯 | 拓展適用場景,提升耐候性與穩定性 |
集塵缸規格 | 內徑15±0.5cm,高30cm | 統一為內徑15±0.5cm,高30cm | 保持一致性,新增明確公差要求 |
實驗工具 | 基礎玻璃儀器 | 新增分析天平(感量0.1mg)、恒溫恒濕設備等 | 提高稱量精度,規范實驗環境控制 |
輔助裝置 | 無特殊要求 | 必須安裝防鳥罩,干旱地區可加玻璃珠(12mm) | 解決生物干擾與蒸發問題,提升采樣可靠性 |
GB/T 15265-94:要求設置清潔對照點,對高度(8-15m)和距離(距建筑物>1m)有基礎要求
HJ 1221-2021:
刪除清潔對照點要求,與HJ 194監測規范保持一致
細化布設原則:避開污染源、高大建筑物等干擾區域
明確高度范圍:1.5~15m(兼顧不同監測場景)
強制防鳥措施:所有采樣點必須安裝防鳥裝置
GB/T 15265-94:僅規定加乙二醇水溶液,無明確保存條件
HJ 1221-2021:
明確采樣液用量:120ml乙二醇水溶液(防凍季節300ml 20%乙醇溶液)
樣品保存:48小時內完成預處理,需冷藏運輸與儲存
干旱地區特殊處理:底部鋪玻璃珠,記錄采樣方式
HJ 1221-2021將操作流程細化為采樣準備→現場采樣→樣品預處理→實驗室分析四個核心環節,每個環節制定詳細操作指南
降塵總量計算公式保持一致:M=(m??m??m?)×30×10?/(A×t),但明確各參數定義與單位換算標準
關鍵調整:將降塵總量中可燃物的測定由正文調整至附錄A(資料性附錄),突出主體方法核心地位
這是新版標準最顯著的提升領域,構建全流程質量控制框架:
質控環節 | GB/T 15265-94 | HJ 1221-2021 | 提升要點 |
空白試驗 | 基礎要求 | 新增實驗室空白、現場空白平行樣,明確空白值合格標準 | 減少污染干擾,提高數據可靠性 |
精密度控制 | 無明確指標 | RSD≤4.9%(0.1g樣品) | 量化數據穩定性要求 |
準確度控制 | 無加標回收要求 | 加標回收率90%~110% | 建立方法準確度評價體系 |
記錄要求 | 基礎信息 | 補充完善實驗記錄:采樣條件、防鳥措施、特殊處理、儀器校準等 | 強化數據溯源性,符合環境監測數據管理規范 |
人員與設備 | 無明確要求 | 新增人員資質、儀器校準周期、實驗室環境條件等規定 | 確保分析結果科學性與可比性 |
刪除清潔對照點:基于環境監測技術發展,HJ 194已對監測網絡布設有系統規定,避免重復要求
增加防鳥措施:針對實際監測中鳥糞等生物干擾問題,強制安裝防鳥罩,顯著提升樣品代表性
完善特殊氣候應對:新增冰凍季節、干旱地區等特殊環境下的采樣技術規范,擴大標準適用范圍
術語定義規范:新增"降塵""集塵缸""防鳥裝置"等術語定義,消除理解歧義
HJ 1221-2021通過技術升級、質控強化、管理銜接三大維度優化,解決GB/T 15265-94在長期應用中暴露的問題:
提升監測數據的準確性、可比性與溯源性,滿足現代環境質量管理需求
增強標準的可操作性,細化復雜場景下的技術規范
強化與現行環境監測標準體系的協調性,支撐生態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決策
在生態環境監測領域,自2022年6月1日起必須采用HJ 1221-2021標準;其他領域可參考執行,但建議優先選擇新版標準以獲得更可靠的分析結果。